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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地税局长建议减免改善性需求二手房税费

来源 : 中国经济网    发布日期:2017-03-13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聚焦了全球的目光。今年,有关房地产税和“营改增”的话题仍然是两会内外关注的热点。代表委员和财税部门的负责人关于房地产税和营改增发出了权威的声音,而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基层地方税务工作者则有他们的独特视角。最近,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房地产税和营改增相关问题采访了北京西城地税局局长施宏。

施宏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说,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在预料之中,因为有关条件还不太成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的说法,“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又一次增加了公众对房地产税相关问题的关注度。

施宏认为,现行税收政策在房地产调控中也仍有改进和完善的空间。据吉屋网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地区一手房房屋价格2016年1月为36799元/平米,2017年2月48730/平米;二手房2016年1月为38269元/平米,2017年2月为60738元/平米。针对房价上涨,在历次对房地产业的综合施治过程中,政府在引导住房需求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针对中低收入无房户的刚性需求,多渠道提高保障性住房的销售或出租;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审批和信贷对套数有所限制;区别不同住房类型和不同持有时间的税收政策,对投资性住房或投机性住房需求加以限制。

对于政策施治效果,施宏认为:上述政策对于稳定房价、调控需求产生了显著效果,但是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一是保障性住房的投入过大,周期过长,实际在房屋交易总量中占比较小。 据有关部门统计,北京地区2016年1-10月新房交易量15.8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0.91万套,仅占6%,据专家分析仅解决北京市常住人口的住房问题需要10年以上。如果考虑暂住人口的住房需求,那么全面解决住房问题的时间将至少翻一番。而且保障性住房一般选址偏远、连片建设,易导致"居住隔离"的现象。二是购买环节对外地人有所限制,但是出租环节没有相应措施,未与纾解人口措施相匹配,致使有限的出租房源未能优先保障本地的合理需求,租售并举稳定房价的局面尚未形成。三是改善性需求不仅包括套数上改变的情形,也包括在面积上、质量上、地理上改变的情形。尤其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在面积、质量、地理方面的改善性需求,近乎于刚性需求,现行税收政策尚没有合理的政策安排。

关于税收政策建议,施宏认为在首都人口疏解的大背景下,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为鼓励二手房源优先满足本地保障性需求,只要本地无房户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可对出租给上述家庭的行为一律免缴各项税费。

二、由于二手房售价一般低于同位置的一手房售价,对于将二手房出售给本地无房户或改善性需求者的,可以凭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给予售房者一定的税收减免,比如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上可以适当减免或从低。

三、可以对出售住房前后1年内再次购房的个人,一律按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的差额计征契税。

关于营改增对地方税收带来的影响,施宏局长说:营改增后,国家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按照这个分成比例,原营业税税收规模较大的地方财政收入受到的影响较大。此外,营改增后由于失去了"以票控税"的把手以及推行了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地税征管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面临艰巨的挑战,对自然人税收管控的难度尤为明显。

对于地税工作如何做好转型,施宏表示:一是收好税费。以信息管税为统领推动征管流程的精细化,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促进税种管理的专业化;二是养好税源。促进税收政策与其他产业政策的有效融合,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减负支持和服务力度,促进科技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三是护好税基。以风险防控为主线提高日常征管的质量,有效抑制跑冒滴漏对税源的侵蚀;四是做好合作。围绕税收保障加强地税机关与国税局在内的有关部门的合作,完善税收征管的综合治理,提高税收违法的社会成本。(中国经济网记者 文新)

作者/编辑:文新 文新